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行政许可事项告知单(四)

一、行政许可事项名称

外资投资企业清算审批
二、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依据

1、《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》

2、《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》
三、 受理条件

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
四、 许可程序

1、企业提交清算申请及相关材料

2、经济发展局报管委会审批
五、 所需材料目录

1、申请书

2、董事会决议

3、原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(复印件)

4、清算委员会组成情况 (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)
六、 期限

自收到完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办复。
七、 收费

八、 申请书示范文本

申请

我公司系于年月在园区注册成立的外资企业,投资总额万美元,注册资本万美元,经营范围为。现因公司发展需要,拟申请进行清算,清算委员会由××、××、××组成,负责人为××。

请予审批。

×××公司(公章)

×年×月×日

 

地点: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2楼行政许可大厅经济发展局窗口

联系人:吕欣

联系电话:83715778